2025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包括独立法人资格、良好信用记录、依法纳税等;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失信名单;
3.三年内参与过同类运营服务项目;
4.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5.在北京市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报名本项目的单位可以参加比选。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1.以政务公开运营为主要任务,具体负责海淀区信访办政务公开平台的内容采编、平台更新维护、信访宣传活动组织策划、对外宣传新闻采写、视频编辑、宣传培训等工作任务。
2.成立项目工作小组,组建稳定的、专业的、独立的运营团队,在北京有独立的机构,并指定******办公室,负责完成服务范围内的工作,保障服务连续性;提供相应的专业人员,负责完成服务范围内的运营工作。
3.非工作日人员值守保障,应对紧急内容发布、设计需求。
海淀区信访办政务公开委托运营服务项目比选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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