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后勤综合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含岗位含导医咨询预约、收费、登记、药房装药、煎药、供应室和静配专职人员、信息科工程师、安全督导巡查、设备巡检、120驾驶员及各类医疗后勤辅助人员等,详见项目需求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后勤管理服务服务期暂定三年,如康宁路院区提前搬迁(服务期不足一年,结算费用按照年中标金额/12为基数,每月对乙方进行考核后结算),江山路院区合同期为两年;如康宁路院区推迟搬迁(服务期超一年,超出部分仍按照康宁路院区合同执行,结算费用按照年中标金额/12为基数,每月对乙方进行考核后结算),直至搬迁启动江山路院区合同,康宁路和江山路院区总服务期三年。第一年老院区单独报价,第二年新院单独报价,第三年报价与第二年一致,最后根据实际服务时间进行决算。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的办法,且中标单价不变。如果投标单位未能通过考核,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不再续签下一年合同。自第一次合同生效计算,三年期满,不再续签合同,本项目重新招标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1、按照【苏政采协[2024]20号】文收费标准的46.8%计取
2、金额:104403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单位地址:靖江市康宁路29号
联系人:唐鹏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
单位地址:扬州市邗江区邗沟路40号
联系人:杨洁羽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洁羽
电话:******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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