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灵山县轩达利纸箱厂锅炉升级改造项目一期工程
******有限公司转让B2号地块)(E109°14′42.851″,N22°23′32.734″)。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一期工程将现有的3台规格为1.0t/h的天然气热源机停机作为备用,新增1台规格为2.5t/h的生物质蒸汽锅炉作为主要供热设备,新增的2台生物质蒸汽锅炉配套建设1套布袋除尘器,拆除现有15m高排气筒,新建35m高排气烟囱。本项目使用原有建筑厂房,主要进行设备安装、调试,项目改建后现有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产品方案、生产工艺等均不发生改变。
总投资及环保投资:本项目预计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7.5%,实际一期工程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44.0%。
项目建设基本情况: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一期工程于2024年12月开工改建,2025年3月完************有限公司派监测技术人员到现场对产生的污染进行现场检测,同时灵山县轩达利纸箱厂对本项目设施的设计、建设和管理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对工程产生的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排******有限公司出具的验收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QHJ******)编制了本竣工验收监测表。
项目变动情况: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本次验收的是一期工程。项目实际建设中项目性质、建设地点、生产内容、生产工艺及规模等均未发生改变,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文:“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根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中所述情形发生变化,因此,界定该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