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QZZC2024-C2-030250-GXDY
二、项目名称:钦州市钦北区青塘镇高峰村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及钦州市钦北区青塘镇高峰村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设备部分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2.废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褚之彦(自行抽取),兰生红(自行抽取),郑权(第1、2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A分标: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以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标准收取服务费“工程招标”类,其计费方法如下:中标(成交)金额:100万元内为1.0%;100~500万元为0.7%,500~1000万元为0.55%,1000~5000万元为0.35%,5000~10000万元为0.2%,按差额定律累进法计算,代理人向中标(成交)人收取服务费;B分标: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以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标准收取服务费“货物招标”类,其计费方法如下:中标(成交)金额:100万元内为1.5%;100~500万元为1.1%,500~1000万元为0.8%,1000~5000万元为0.5%,5000~10000万元为0.25%,按差额定律累进法计算。A分标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7424.00;B分标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356.00。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有限公司的评审总得分:74.64分。2.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人民政府
地 址:钦北区青塘镇政兴路1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居委会江南安置点60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金婷
电 话:******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2024.09.30发布稿.pdf
1.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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